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21年第四批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 ||||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张龙君等23名申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李冰冰等21名申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马欣欣等14名申请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定世攀等17名申请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郭鸿燕等3名申请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公告。 附件:1.准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四批) 2.准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四批) 3.准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四批) 4.准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四批) 5.准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四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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