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出借资质、施工时加水,给予资质降级!

摘要: 近日,住建部官网公开通报1家房建一级资质企业,给予资质降级处罚!

近日,住建部官网公开通报1家房建一级资质企业,给予资质降级处罚!处罚的原因包括:

  • 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将企业资质出借给自然人

  • 未按照规范施工,混凝土施工期间随意加水、养护不到位及混凝土强度检验造假等问题;

  •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不真实,与工程进度不同步;

  • 不执行主管部门下达的停工令。

通报:出借资质、施工时加水,给予资质降级!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1条规定,决定给予该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降为二级资质的行政处罚。21〕40号

天津市*信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4日,原天津市建委所属市质安总队在对河西区监管的建设项目开复工抽查中发现,粤翠名邸项目10号楼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天津市建筑设计院和天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依据复核验算混凝土强度取值和原施工图设计文件计算模型,逐栋逐层逐部位逐节点对已施工的1-19号楼、19A号楼和地下车库进行了结构安全验算。根据设计复核及专家组论证意见,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等相关资料和目前已完工部位,从技术角度认为需拆除的栋号为1号楼、2号楼、5号楼、10号楼、19号楼、19A号楼地面以上建筑,不含地下车库。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粤翠名邸项目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津政函〔2019〕42号)认定,该事故是一起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你单位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将企业资质出借给自然人,未履行企业质量管理责任;未按照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施工规范和标准施工,存在混凝土施工期间随意加水、养护不到位及混凝土强度检验造假等问题;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不真实,与工程进度不同步;不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停工令,导致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失控。

我部于2021年3月11日向你单位发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1〕10号),你单位于2021年3月25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单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降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很多企业在办理完资质后,从来不注意资质维护。下面资质管家为您介绍一下,应该如何维护资质?

一、保持企业资质证书申请条件及安许证条件

在申请办理企业资质证书时,企业必须满足很多办理条件,其中最关键的因素就是人员,如建造师、职称人员、技工等。资质办理完后,在证书有效期内,还需要一直保持人员条件,尤其是安全生产许可条件。

二、积极应对建筑资质动态性核查

住建部会进行动态核查,一旦核查不合格,很可能会取消资质或资质降级。如果企业被纳入动态核查的名单,务必依照条件准备材料。

三、及时变更相关业务,保存企业资质证书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如若出现营业执照地址变更、注册资金、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企业名称等事项变化时,一定要及时去相关部门申请办理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手续。

一般来说,工程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过了有效期,如果还继续接项目的话,将属于无证经营。企业一定要记得及时申请办理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手续,还要妥善保管企业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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