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1500万元。 2.企业关键人员 (1)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名。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经验,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建筑艺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 水、电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0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施工人员、质量工程师、安全人员、材料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劳务人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四)经考核或者培训合格的木工、石工、抹灰工、油漆工、石工、水暖工等中级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3、企业工程绩效 近5年承担2个装修工程,单个合同金额1500万元以上,工程质量合格。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资产 净资产200多万元。 2.企业关键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名。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验,具有工程序列中级职称或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建筑艺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工程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施工人员、质量工程师、安全人员、材料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劳务人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者培训合格的木工、石工、泥水匠、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管工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5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并完成不少于2个此类项目。 承包项目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接各类建筑装饰工程及其他直接配套装饰工程 二级企业:可承接单项合同价值在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饰工程,以及与装饰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注意: 1.其他直接配套装修工程是指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情况下,对水、暖、电、非承重墙进行改造。 2.建筑艺术设计职称包括建筑、环境艺术、室内设计、装饰设计、舞蹈设计、工业设计、雕塑等专业职称。 注:自2016年11月1日起,除最低资质等级外,取消对注册建造师、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现场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和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世[2016]2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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